房屋防水混凝土质量验收依据
防水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依据《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208 2011)中第4. 1. 1条至第4. 1. 19条进行验收。
4. 1. 1防水混凝土适用于抗渗等级不小于P6的地下混凝土结构。不适 用于环境温度高于80℃的地下工程。处于侵蚀性介质中,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 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》(GB 50046—2008)和 《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》(GB/T 50476 2008)的有关规定。
4. 1.2水泥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:
1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,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经试验 确定;
2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,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
3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,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 泥混合使用。
4.1.3砂、石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:
1砂宜选用中、粗砂,含泥量不应大于3.0%,泥块含量不宜大于1.0%;
2不宜使用海砂;在没有使用河砂的条件时,应对海砂进行处理后才能使 用,且控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.06%;
3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?40 mm,含泥量不应大于1. 0% ,泥块含量不 应大于0.5%;
4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用砂、石,应进行碱活性检验。
4. 1.4矿物掺和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:
1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H级,烧失量不应大于5%;
2硅粉的比表面积不应小于15 000 m2/kg,SiO2含量不应小于85%;
3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品质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用于水泥和混凝土 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》(GB/T 18046—2008)的有关规定。
4.1.5 混凝土拌和用水.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混凝土用水标准》 (JGJ 63—2006)的有关规定。
4.1.6 外加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:
1外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,所用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《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》(GB 50119—2003)的质量规定;
2掺加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的混凝土.其含气量宜控制在3%?5%;
3考虑外加剂对硬化混凝土收缩性能的影响;
4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、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。
4. 1.7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. 2 MPa;
2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20 kg/m,.其中水泥用量不宜小于 260 kg/m匚粉煤灰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0%?30%,硅粉的掺量宜为胶凝 材料总量的2%?5%;
3水胶比不得大于0. 50•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. 45;
4 砂率宜为35%?40%,泵送时可增至45%;
5 灰砂比宜为1 : 1.5?1 : 2.5;
6混凝土拌和物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. 1%,混凝土中 各类材料的总碱量即Na2()当量不得大于3 kg/m\
4. 1. 8 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,人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? 160 坍落度每小时损失不应大于20 mm •坍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 40 mmo
4. 1.9混凝土拌制和浇筑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种、规格和用量,每工作班检杳不应少于两 次。每盘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-23的规定。
2、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,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,坍落度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》(GB/T 50080 2002) 的有关规定。混凝土埒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-24的规定。
3、泵送混凝土在交货地点的人泵坍落度,每T作班至少检查两次。混凝 土人泵时的坍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-25的规定。
4、当防水混凝土拌和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.必须进行二次搅拌。当坍落 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,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 剂进行搅拌,严禁直接加水。
4. 1. 10防水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,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 作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同一工程、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.取样频率与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204— 2002)的有关规定;
2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 准》(GB/T 50081—2002)的有关规定;
3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 定标准》(GB/T 50107 2010)的有关规定。
4.1.11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潴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 试验结果评定,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 m:i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,且每项工程不得 少于两组;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.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。
2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 试验方法标准》(GB/T 50082—2009)的有关规定。
4.1.12 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采取材料选择、温度控制、保温保湿 等技术措施。在设计许可的情况下.掺粉煤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龄期宜为60 d 或 90 do
4.1.13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,应按混凝土外露面 积每100 m2抽查1处,每处10 m2 ,且不得少于3处。
主控项目
4. 1. 14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、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验方法:检查产品合格证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、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 报告。
4.1.15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验方法: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、抗渗性能检验报告。
4.1.16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、变形缝、后浇带、穿墙管、埋设件等设 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。
一般项目
4. 1. 17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、平整,不得有露筋、蜂窝等缺陷;埋 设件位置应准确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O
4.1.18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.2 mm,且不得贯通。
检验方法:用刻度放大镜检查。
4.1. 19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 mm,其允许偏差应为 + 8 mrn、-5 tmn;主体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 mm,其允许偏 差应为±5 mm。
检验方法:尺枇检杳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