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地下防水工程中,由于设计不当、构造处理欠周、选材不良、施工质量不好,以及地基下沉、地震灾害等原因,特别是对地下水的活动规律认识不清,以致已竣工的工程出现渗漏。根据我们在工作中的体会,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原因。
1、建筑设计处理不当造成渗漏。
防水处理与工程的结构设计未很好结合,结构的形体设计过于复杂,不利于防水,工程的重心与形心不一致,容易产生沉降的地段没有设置沉降缝。
2、穿墙管线的细部构造不当造成渗漏。
防水和管道线路没有很好配合,其细部构造不当,成为地下水渗入的主要孔道。有的地下工程在穿墙孔部位未作防水处理,仅用水泥砂浆填塞管道与预留孔之间的空隙,由于砂浆的收缩而出现缝隙渗水。有的虽用沥青麻丝嵌填,由于嵌填不实产生漏水。有些地下工程的积水,由出入口、通风孔等处渗入。
3、施工质量不良造成渗漏。
在防水混凝土的施工中,图作业方便,任意加大水灰比;捣固不密实或捣固过久,表面浮浆过厚;或漏捣以致出现蜂窝和鼠洞;混凝土中混入杂物;绑扎钢丝穿透混凝土层,出现露筋;砌体缝灌浆不饱满;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养护时间不足;表面干燥;骤冷骤热——这些均会引起裂缝而渗漏。
施工中赶进度,或遇土质不良地段唯恐塌方,没有作防水处理,有的虽进行防水作业,但未按操作规程作业,这些也将产生渗漏。
4、地质和水文地质勘探资料不全,缺乏防水方案的设计造成渗漏。
不少工程仅凭少数钻探资料,而推断整个建筑地区的地质情况,因而造成设计时的失误,如出现不均匀沉陷,造成地下工程断裂而渗漏;有的对地下水活动规律缺乏了解,防水工程设施位于地下水位之下,或未考虑防水措施。这些都导致工程渗漏。
5、竣工后工程维护不好造成渗漏。
当工程竣工后,市政管道和路面没有及时敷设和修复,甚至结构长期浸泡在污水中,使得原有的防水层遭到破坏,以致渗漏。
覆土回填时,作业不慎损坏了原有的防水层。处于流沙地带的地下工程,由于长期抽水使基础下掏空,产生不均匀下沉。
6、特殊部位未作防水处理出现渗漏。
地下工程的侧墙与基础,侧墙与拱脚等薄弱部位未作特殊防水处理。
基层块石夯填不匀,或地基土质较差,竣工后产生不均匀沉陷,或结构上的负荷变化,事先没有作特殊的处理,使基础断裂。
7、建筑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产生渗漏。
采用的水泥强度虽然很高,但稳定性差,凝固后容易产生裂缝或鼓起。采用的料石受爆破震裂,以致地下水极易从料石砌料的裂缝中渗入。